2012年循環經濟與再生資源政策法規盤點
2013-01-14 15:26:43 來源: 評論:0 點擊:1
2012年是循環經濟從理念到行動的關鍵一年,政策法規頻出。
2012年1月5日,工信部正式發布《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十二五”規劃》。該規劃明確,到2015年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將達50%。為實現這一目標,主管部門將實施十大重點工程,重點工程的投資總額將高達千億元。
2012年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12)》,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該促進法的實施,將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和避免污染物的產生,保護和改善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
2012年3月2日,工信部印發了《工業清潔生產推行“十二五”規劃》。該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工業領域清潔生產推進機制進一步健全,技術支撐能力顯著提高,清潔生產服務體系更加完善,重點行業、省級以上工業園區企業清潔生產水平大幅提升,清潔生產對科學利用資源、節能減排的促進作用更加突出,為全面建立清潔生產方式奠定堅實基礎。
2012年4月19日,國務院同意發布《“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根據該規劃,到2015年,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生活垃圾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理,設市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以上,縣縣具備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70%以上,全國城鎮新增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能力58萬噸/日。
2012年5月8日,科技部會同發改委、環保部等七部委正式印發《廢物資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專項規劃》,推動廢物的資源化、無害化處理處置與規;{,引領節能環保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2012年5月21日,為了規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國務院批準《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并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基金對處理企業按照實際完成拆解處理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數量給予定額補貼;鹧a貼標準為:電視機85元/臺、電冰箱80元/臺、洗衣機35元/臺、房間空調器35元/臺、微型計算機85元/臺。
2012年6月16日,為推動節能環保產業快速健康發展,國務院印發《“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該規劃著眼于滿足我國節能減排、發展循環經濟和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需要,加快培育發展節能環保產業,使之成為新一輪經濟發展的增長點。
2012年7月20日,為規范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制定了《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并于9月1日正式執行。
2012年7月31日,為貫徹落實《循環經濟促進法》,規范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發展秩序,促進企業優化升級,加強環境保護,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技術和管理水平,引導行業健康持續發展,工信部制定了《輪胎翻新行業準入條件》和《廢輪胎綜合利用行業準入條件》。
2012年8月24日,為加強廢塑料加工利用的污染防治,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保障環境安全,促進循環經濟健康發展,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聯合制定《廢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規定》。此規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執行。
2012年10月8日,環保部、發改委、工信部及衛生部印發《“十二五”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規劃》。該規劃突出“出重拳、用重典”的主基調,狠抓產生源頭控制,進一步提高無害化利用處置保障能力,提升全過程監管能力,有效遏制非法轉移傾倒行為,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和技術等手段,不斷提高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水平,降低危險廢物環境風險。
2012年12月1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循環經濟“十二五”發展規劃》。該規劃指出,“十二五”時期,我國要構建循環型工業體系、農業體系、服務業體系,并開展循環經濟示范行動,實施示范工程,創建示范城市,培育示范企業和園區。